关于做好 2025年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近日,
关于做好 2025年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5年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始储备通知,项目储备工作正式开始。
重点支持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含河北省)和西部地区(含海南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份,聚焦未来将长久存续、人口集中的行政村(含农林牧场,其中: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排非流动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其他省份安排非流动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
重点支持补齐农业发展短板,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实现乡村多元价值,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先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周边和有关部门联合认定(含纳入第四批创建名单)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范围内的项目。
1)村庄公共设施,主要是村内道路、公共照明、公共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2)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主要是整村或联村集中式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以及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管道建设。
3)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主要是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鼓励集中建设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是服务聚集区内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公用性仓储保鲜、检验测试、冷链物流集聚区内部公共道路等设施。
3)单个项目县安排的行政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二)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1)单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5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50%。
2)分两年安排,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年安排与否、安排规模将视第一年项目建设成效确定。
1)积极性高、过往其他农口项目实施进度较快的县;2)重点支持长期存续、非流动人口较多的集聚提升类村庄;
3)涉及项目建设的村庄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4)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基层组织完备;5)项目建设地点在村庄内部。
原标题:2025年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始储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