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业园区核心区基础设施(一期)锅炉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磋商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磋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业园区核心区基础设施(一期)锅炉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磋商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业园区核心区基础设施(一期)锅炉房建设项目
4、采购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单位,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新区内锅炉房新建工程,建设面积156.9㎡(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6、采购规模:新建锅炉房内容有:锅炉间(建筑面积156.9㎡)、给水装置2眼、给水装置2套。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2)拒绝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投标;
(3)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公司参与投标活动;
(4)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指该人员社保在投标人单位缴纳)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5)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社保部门出示的缴费凭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8)被授权人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TYZB-2024-094+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3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做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填写后的《购买文件登记表》⑵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超越大街与越达路交汇,越达路888号越达科技产业园大厦2楼博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