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各地严打传销,新闻媒体的曝光,异地、集合型传销安排有部分为保持开展,有部分传销安排转型为网络电信欺诈团伙。以传销
跟着各地严打传销,新闻媒体的曝光,异地、集合型传销安排有部分为保持开展,有部分传销安排转型为网络电信欺诈团伙。以传销形式管理人员,使用微信等交际软件与对方建立“爱情联系”,再假造“家人患病”、“日程日子开支”等许多理由向被害人要钱的办法进行欺诈。
3月8日,李旭反传销团队得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同欺诈案,两名被告人加名为“香港绿之韵”传销安排,后转型为欺诈团伙,两名被告人假造“家人患病”、“日程日子开支”等许多理由向被害人要钱的办法进行欺诈,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
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李某1、王某娟及向某、叶某、王某1、杨某、罗某、易某、张某、陈某、徐某、李某3、李某4、袁某、王某2(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河北省沧州市等地参加名为“香港绿之韵世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传销安排。该安排于2019年2月转移至山东省德州市开展。
2018年以来,该安排内一切成员均选用假充女人经过婚恋结交网站搭识被害人后,使用微信等交际软件与对方建立“爱情联系”,再假造“家人患病”、“日程日子开支”等许多理由向被害人要钱的办法进行欺诈。欺诈所得资金由施行欺诈的成员自愿购买安排内比例或日常花销。其间,被告人李某1、王某娟作为该安排一般成员,施行的违法现实如下:
1.2018年11月以来,被告人李某1使用微信搭识居住在浙江省金华市的被害人李某2,假充名为“李优”的未婚女人,逐渐以谈爱情为名,以家人患病、购买机票等理由向李某2索要资金。被害人李某2经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的办法先后向被告人李某1转账50次,合计32472.3元。上述赃物供李某1购买传销安排比例或日常花销。
2.2019年2月以来,被告人王某娟经过“伊对”APP搭识居住在河北省邯郸市的被害人霍某,以上述相同办法欺诈霍某资金。被害人霍某经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的办法先后向被告人王某娟转账59次,合计43879.11元。王某娟经过微信向霍某转账2次,合计552元。上述赃物供王蕊娟购买传销安排比例或日常花销。
另查明,2019年6月以来,该安排人员易某涛(男,另案处理)经过上述相同办法,欺诈居住在无锡市滨湖区的被害人戴某人民币8620元以及价格为5238元的iPhoneXR手机1部。
法院以为:被告人李某1、王某娟伙同别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虚拟现实、隐秘本相,使用电信网络技术办法骗得别人资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欺诈罪。
依据被告人违法的现实、违法的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有关规定法令之规定,被告人李某1犯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王某娟犯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